新生代农民工的罪与罚
2009年11月10日

    胡印斌(河北 媒体从业者)

    来自广东三大监狱的一项大规模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罪犯中九成以上在26岁以下,八成犯罪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幼年时期被留守农村无人看管,近六成属于“盲目流入城市犯罪”……这些在城乡流动状态中成长起来的新生代农民工,既融入不了城市,又退不回农村,不少人宁进监狱不肯回农村。(11月9日《广州日报》)

    表面上看,新生代农民工的入狱是咎由自取、罪无可恕的行径,是他们为自身行为付出的必然代价。但是,放开视野,从农民工整个生存链条看过去,我们就会悲哀地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伤痛,不仅是个人及其家庭的伤痛,也是社会难以抹去的伤痛。在他们的成长道路上,存在着太多的“如果”。如果小时候能够一直在父母身边;如果农村教育能够给其幼小心灵撒下善良和爱的种子;如果城市有较好的进入通道,如果所从事的职业能够矫正其身上的不良习性……

    尤其让人焦灼的是,这些“如果”,其实都是一个正常运行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据调查者分析,由于盲目流动,这些犯罪前的农民工从“熟人乡村社会”进入“陌生人城镇社会”,犯罪成本降低。一旦他们面临巨大的心理落差,遇到基本权利被剥夺的情况,很容易诱发犯罪。频频发生的个体暴力犯罪事件,已经验证了这个群体的破坏性。打工者的共同际遇,不仅没能使他们产生积极的情绪,反而加大了他们心理上的“被剥夺感”。

    新一代的农民工正在迅速长大,城里难就业,农村回不去。即便勉强在城里就业,也很难再如父辈一般能够接受、容忍城里企业的苛刻用工条件。到头来,只能成为漂浮在城乡之间的无根一代。新生代农民工的罪与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无法回避的问题。其所动摇的,不仅仅是城乡的社会治安问题,更触及到了中国经济社会赖以发展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当惊醒,再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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