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垃圾走自己的路
2009年11月10日

    周东飞

    垃圾在香港、台湾地区读作“乐色”,据说是更接近于古代的发音,然而除了厌恶,谁也不会把它当作古色古香。不让人待见的垃圾,和人类文明如影随行,今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能感受到它的折磨。

    周日,长株潭三地志愿者联手为母亲河湘江“洗脸”,其中仅长沙一地就清理垃圾100吨。(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B02版)市民自然难免疑问,这些垃圾到底来自何处?俗语有云,旱路行车,水路行船。无论是按照大自然自身的造化规律,还是人类后天苦心经营的文明路数,河流都不应当是垃圾新陈代谢的路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过处理排入江河,那是不得已之举,毕竟人类的文明程度还不足以扭转百川归大海的规律。但是,固态的垃圾本有其处置的方式方法,沉浮于江湖的结局实在是大谬。

    按照乐观的看法,垃圾应当看作宝贝。从循环经济的角度看,垃圾回收与处理是再好不过的载体。从资源与能源的再生来看,焚烧垃圾发电的前途未可小觑。不过,近来也有垃圾发电是否环保的讨论。无论如何,这些宏观的因素都不必改变基本的垃圾处置原则。生活垃圾出自千家万户,经由包装袋、垃圾桶、转运站、运输车等环节,最终抵达填埋场。这就是我们这个城市垃圾处理的基本路径,不久的将来,垃圾的分检与利用会得以实现。

    民众对于垃圾的处置,自然应当遵循上述路径,也就是让垃圾走自己的“路”。当我们为了一时的方便,将剩饭剩菜之类的固体垃圾冲入下水道的时候,唯一的顾虑可能是管道堵塞的问题,高层的住户甚至连这一顾虑也不用有。我们不知道,尽管足不出户,可能我们已经污染了江河,凶器便是那些垃圾。我们自然可以断定,我们所清理的垃圾来自上游。但是对我们的下游而言,我们就是上游。在环保面前讲人人有责,就是谁也不可能成为一个例外。

    把固态的垃圾尽量交给垃圾桶,有条件的话顺便分成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两份,要做的其实只有这么多。在环保上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实在算不得是一种过高的要求。对我们而言,也完全不用去想象那些高远的道义,一切只当习惯的一部分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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