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佻的燃油附加费复征难孚民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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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1 7:5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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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桂芳(江苏 职员)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自10日零时起,调整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每吨均提高480元。发改委还表示,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这次提价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将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11月10日《新闻晨报》) 坊间关于复征燃油附加费的大道小道消息,初看终于像一直悬在心头的那只靴子——咔嚓落地了。 消费者肯定不希望燃油附加费复征,但市场理性又告诉我们:真要是非征不可,其实也没什么话说。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是否取消国内客运航线燃油附加费,本身就是个很飘忽的行为,其尽管给出了经济学的理由,但在阐释的时候却过于“投民意所好”,缺乏制度性归依。而民意与政策的博弈毕竟是不稳定的,是较为不可预期的,于是,即便取消的利好传来,相关部门越是对“取消附加费因应民意”的解读默认,则公众越是担心这种取消会不会是一种权宜之计。事实证明,果不其然,取消之后,大家对复征的传闻越发杯弓蛇影,等到民意对复征的敏感边际效应递减的时候,发改委一纸正式复征令出,大家反而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取消的时候,大家担心复征,复征的时候,民意又吵嚷着取消——而这中间,市场规律反而被架空了:那么,谁能不说取消或者复征本来就是很顺应价值规律和管理法则的事情呢?反观公众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可谓合情合理,而相关部门在操作上的“意识流主义”,却显得过于轻佻。这次燃油附加费复征的理由是“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那么,当油价下次跳水的时候,其会不会接着被取消? 这些问题如果继续成谜,则燃油附加费的征收政策变化上,就很难体现出公共决策的正义性和稳定性。燃油附加费复征的那只靴子真正落地了吗?也会让人质疑。眼下来看,相关部门真正需要做的不是文字工作,而是建立燃油附加费相关的调节机制,要么随行就市、及时与国际油价联动,要么干脆听证决定,总之不能继续自由裁量下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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